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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火炬开发区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的通知

信息来源:本网 发布日期:2024-03-21

火炬开发区各用人单位:

根据《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“跨省通办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残联厅函〔2022〕63号)、《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》(粤残联办函〔2024〕27号)有关要求,我区(中山港街道)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火炬开发区(中山港街道)区域内上年度,即2023年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(含中央、境外驻粤单位)等用人单位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,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并通过审核的,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。

三、申报指南

//jyzx.gddpf.org.cn/jyns/bszn/content/post_1012994.html

四、申报方式

(一)线上申报(推荐)

用人单位参考申报指南操作、提前准备所需资料,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官网,搜索进入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系统,在登记和上传资料后等待审核。

网址链接://nskstb.gddpf.org.cn:8443/wbxt/#/login

(二)线下申报

用人单位应备齐以下材料,前往火炬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(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)40号窗口办理:

1.《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》;

2.《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》;

3.《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》;

4.残疾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、残疾(军)人证复印件;

5.劳动合同(或服务协议)复印件;

6.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;

7.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证明;

8.所申报残疾人的工资证明,包括:

个人工资发放明细表;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工资收入的相关证明;个人工资银行转账流水或记录。

五、咨询方式

1.QQ群:260232166(群文件可供下载)

2.电话:85332272(火炬开发区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站)

  89893983(火炬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0号窗口)


附件:1.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操作指引

2.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线下申报表格


中山火炬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

2024年3月21日